洲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企业权益获法律充分保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最近认定,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第9类LED显示屏等商品上的第6590832号“洲明”商标第6591114号“Unilumin”商标被予以“中国驰名商标”扩大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是商标权益获得最高强度保护的象征,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使用,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时,都将不予以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概念,根本意义在于为企业提供一种强有力的维权手段。

 

今年3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洲明公司被恶意商标侵权一案做出最终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规定,对侵权人使用的“洲明Unilumin”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洲明公司的两个商标早在2010年5月21日就已经获准注册,而侵权人则是在该商标已被国内外相关公众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之后,于2017年7月才被商标局核准注册,虽然使用在第43类咖啡馆等服务上,但由于中英文文字的商标与洲明的完全相同,傍名牌意图明显,已触犯《商标法》上述规定,属于非常恶意的商标侵权行为,导致洲明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通过此案,“洲明”和“Unilumin”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权威保护,不仅代表了品牌价值与影响力获得了官方的认可,从社会信用体系中巩固了洲明公司的品牌地位,而且有力推动了洲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今后,洲明仍将保持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高水准,积极应对商标恶意抢注、企业名称侵权等违法行为,筑牢企业品牌保护的维权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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